加强和改进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XX市公安消防支队文件东公消[20XX]1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的通知各大队,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省消防条例》以及公安部等七部门《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规定,按照公安部消防局、省公安厅消防局20XX年度工作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的有关措施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的任务目标各大队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的重大意义,将专职队建设纳入本地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建设成效。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今年年底前,-1-我XX县区内部分大中型化工企业(见附件1)都应建成专职消防队,配套消防车辆装备,招收专职消防队员,承担起单位消防安全保卫的重任。二、切实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的建设,提高战斗能力1、进一步明确建设标准。企业专职消防队,按照其年生产能力,分为三类。其中一类消防队(年生产能力201万吨以上)配备消防车辆5台以上,人员不少于30人;二类消防队(年生产能力101-200万吨)配备消防车辆不少于3台,人员不少于20人;三类消防队(年生产能力100万吨以下)配备消防车辆不少于2台,人员不少15人。具体配备项目和标准以及人员编成,由消防支队业务部门根据各企业实际生产能力在审批专职队时统一确定。专职消防队应建设执勤消防站和配备训练、通信器材,针对化工火灾处置应配备专用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见附件2)。各大队应指导企业按标准在年内完善消防队建设,配齐人员、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消防站建设根据实第1页共3页际情况在三年内完成补建或改建。2、进一步明确指导管理。企业专职消防队由市消防支队统一指导,具体由支队司令部负责,防火处、各大队配合。司令部要下发年度专职队训练、考核实施意见,加强对专职队训练、执勤、装备建设等方面的指导。为提高专职消防队作战能力,每年11月至次年3月,支队统一下发计划,对专职消防队队员进行轮训、轮值和参加所在地消防队实战灭火以及演练。3、进一步规范执勤模式。专职消防队以单独编队执勤为主,实行24小时执勤制度,参照公安消防队有关规定建立执勤、训练、工作、生活制度。结合我市实际,由所在地消防大队划分一定联勤执勤区域范围,非本企业火灾发生时,就近接警出动,接受公安消防部队统一调度指挥。三、落实专职消防队建设的各项保障措施1、各大队要及时召开有关单位会议,传达学习专职消防队建设的法律依据、有关规定,提出建设要求。今后,凡新建化工项目,必须按消防法律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建设消防站、配套相应的人员、装备,新建专职消防队报支队验收后方可办理工程验收。目前已投入生产的,按本通知要求进行完善,凡年内未完成队站建设和器材配备的要依法给予处理,必要时挂牌督办。2、各大队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制订符合当地和企业实际的专职消防队员有关福利、保险的意见,减免灭火演练时的消防车通行费,制订专职消防队的责任区范围,建立联合执勤处警机制和模式,对因扑救外单位火灾而损耗的费用,提请当地政府出台办法予以补偿。3、支队有关部门和各大队要抓好专职消防队员的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企业专职消防队撤销或变更车辆、主要负责人时,应当事先征求当地消防大队意见。支队将专职消防队建设纳入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范围,每年评选和表彰优秀专职消防队和优秀专职消防队员,并视情提请有关政府部门给予表彰奖励。附件:1、XX市大中型化工企业名单;第2页共3页2、专职队个人防护装备表。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主题词:专职消防队建设通知XX市公安消防支队办公室20XX年2月21日印发第3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