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工资计算 未订书面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订书面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基数各地有差异,多数地区规定为当月应得工资。比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以相对应的月份的应得工资为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规定,用人单位因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每月支付的二倍工资,根据劳动者当月的应得工资予以确定,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当月工资包含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的,应按分摊后该月实际应得奖金数予以确定。广东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会议纪要中认为,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当月应得工资,但不包括以下两项:(一)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劳动酬劳,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年底双薪以及根据季度、半年、年结算的业务提成等;(二)未确定支付周期的劳动酬劳,如一次性的奖金,特别状况下支付的津贴、补贴等。 不过,需留意上海的规定,上海实践中认为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是不含加班工资的。 未休年休假 用人单位如未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年休假,劳动者主见未休年休假工资酬劳,如何计算?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方法》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担心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根据其日工资收入的 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酬劳,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缘由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实践中需留意,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酬劳的日工资收入根据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 天)进展折算。这里的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酬劳前 12 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 12 个月的,按实际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