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CDT-TZK/C-002-002质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1 总 则1.1 本细则根据合同条款、《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枢纽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及国家和部颁有关规定、法律规范编制。1.2 本细则适用于亭子口水利枢纽厂房及尾水渠等主体工程的质量控制,其他附属工程可参照执行。1.3 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是工程建设的核心,必须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对工程实施阶段进行全过程、全面的质量控制,重点是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使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要求,实现工程质量控制的总目标。1.4 亭子口水利枢纽厂房及尾水渠工程的质量控制目标为:(1)不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分项工程(单元工程)合格率 100%,土建工程优良率达到 85%以上,安装工程优良率达到 90%以上,主要单位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全部优良;(2)有效控制质量通病,观感质量及施工工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3)满足《水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2001 年版)》的各项指标要求;(4)争创国家优质工程。1.5 施工承包单位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制定质量保证措施,贯彻执行自检制度,重要工序未经监理检查签证,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1.6 工程质量监理,不能取代和减轻施工承包单位对施工工程应负的质量责任。2 质量控制的依据2.1 国家及其部、委颁布的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本行业现行技术规程法律规范和标准。包括国家及其有关部门制定颁布的现行技术规程法律规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工程质量管理及工程验收规定等。2.2 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2.3 经监理单位审核签发的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技术要求,以及设计变更通知等。2.4 业主单位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及书面指令。3 质量控制的方法和阶段3.1 工程质量控制应以“主动控制”、“动态控制”和“重点控制”的方式进行。“主动控制”是质量管理工作中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动态控制”体现对质量进行全过程的管理;“重点控制”是指对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和重要工序实行跟踪或旁站监理。3.2 工程监理的质量控制,分为“预控、程控、终控”三个阶段。“预控”是事前控制通过对施工承包单位资质审查、设计文件及图纸的审批和技术交底、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和施工条件的检查、督促,以及相应质量保证措施的制定等进行控制。“程控”是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通过对施工环境条件的督促管理、施工方法和工艺的检查、各工序检查签证及隐蔽工程重要工序的跟踪和旁站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