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 XXXX 局机关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二、党员大会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党支部负责。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均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大会分两步进行,先由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委员;然后,由新当选的委员召开委员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四、经中共 XXX 党(工)委批准,机关总支部委员会由 5 人组成,委员候选人 6 名,差额 1 名,差额比例为 20%;其中,设书记 1名(副书记 1 名)。机关第 X 支部委员会由 3 人组成,委员候选人 4名,差额 1 名,差额比例为 25%;其中,设书记 1 名。机关第 X 支部委员会由 3 人组成,委员候选人 4 名,差额 1 名,差额比例为 25%;其中,设书记 1 名。五、总支部委员会及所辖各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经党员和群众代表推荐与局党组推荐,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 XXXX党(工)委批准由局党组考察批准后,提交党员大会选举。六、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重新进行选举。七、选票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填写。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如赞成,在候选人姓名对应的空格内画一个“○”;如不赞成,在候选人姓名对应的空格内画一个“X”;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将另选他人姓名填在另选他人姓名栏中的空格内,并在其姓名对应的空格内画一个“○”。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八、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最后几名被选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就这几名被选举人重新组织选举,票多的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可以再未当选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另行选举。九、选举设监票人 2 名,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由党支部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提名,经大会表决通过。计票工作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指定,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十、到会的党员将选票填好后,由本人将选票投入票箱。未到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选举结果由监票人按姓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