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印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度目的为规范村级印章管理,明确使用权限,防范法律风险,保障村级事务合法合规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印章治安管理办法》及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结合村级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村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党组织等所有村级机构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各类印章的管理
第三条管理原则1
统一备案:所有印章须经乡镇政府备案后方可启用
权责一致:谁使用、谁负责,严格审批与监督
安全可控:实行“双人保管、专柜存放、全程留痕”
服务高效:优化用章流程,确保村级事务办理效率
第二章印章种类及使用范围第四条印章分类1
村民委员会公章适用范围:村级公文、证明、协议、申报材料等需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
财务专用章适用范围:银行账户开户、资金拨付、票据报销等财务活动
合同专用章适用范围:土地流转、工程承包、集体经济项目合作等经济合同签订
党组织公章适用范围:党组织文件、党员关系转接、党建活动材料等党务工作
法定代表人名章适用范围:与公章配套使用,用于银行预留印鉴、法人授权文件等
第五条禁止行为1
不得在空白纸张、空白表格上加盖印章
不得将印章带离村级办公场所使用(特殊情形需经审批)
严禁一人单独保管、使用全部印章
第三章管理职责与分工第六条印章管理小组成立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会主任任副组长的印章管理小组,职责包括:1
监督印章使用合规性;2
处理印章丢失、损坏等突发事件;3
每季度组织印章使用情况检查
第七条印章保管人职责1
双人保管制:公章由村文书和村委会主任共同保管,财务章由会计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共同保管
保管要求:印章存放于保险柜或专用密码箱,钥匙由保管人分别持有;非工作时间印章须锁入保险柜,不得随意放置
第八条审批权限1
常规事务用章(如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