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统计工作调研报告农业统计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指导农业生产、协调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据。近期,《半月谈》以地区农业数据造假为切入点,披露了部分地方政府在统计工作中的不端行为。据报道,一些地方虚报农产品产量,甚至将秸秆等非产量数据计入总产值,导致统计数字远高于实际收成。这种虚假数据不仅脱离了基层农民的生产现实,也误导了政策制定和资源配置,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一、国家层面农业统计工作做法成效(一)依法规范开展统计调查。一是依法开展统计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科学合理设计统计报表制度,及时报送国家统计局审批或备案。二是合理调整统计调查内容。密切结合农业农村发展新情况,积极吸收基层农业部门意见,科学调整统计报表制度内容,完善指标解释,消除解释歧义,删除不合理或难以统计指标,从根本上杜绝数据造假,提高数据质量。三是印发统计调查规范。印发《农业部综合统计工作规范》《农业部主要农产品和农用生产资料价格调查规范》《农业部农产品成本调查规范》,规范基层统计调查行为。组织专家编印《农情工作手册》《东北地区农事旬历指导手册》,明确农情工作内容、流程等,使农情信息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出台《渔业统计工作规定》《渔业统计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规范渔业统计活动,明确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确立统计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惩处制度。 (二)改进数据报送手段。一是推行联网直报。依托“金农工程”建立了农业综合统计信息采集系统、农机化信息统计系统、土肥信息统计系统等多联网直报平台,进一步提高数据报送效率和质量。利用畜牧业统计监测系统,实现数据报送“一竿子插到底”,基层固定监测点采集的信息直报中央数据库,省市一级不能随意更改。二是完善系统功能。为加快构建网络健全、运行高效、反应快速、判断准确的农情信息调度体系,种植业司整合原有的 3 个调度系统,搭建全国农情信息调度系统,将面上调度和抽样调查、定点监测相结合,建成覆盖全国 32 个省级农业部门和 600 个基点县的农情调度网络,并指导各地根据实际完善省级调度系统功能,确保新系统运行平稳高效。三是运用大数据、遥感现代信息技术改进调查手段。印发《农业农村大数据试点方案》,在 21 个省(区、市)开展生猪、柑橘等 8 类农产品单品种全产业链大数据试点,探索大数据在农业领域集成应用。运用卫星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