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习中心、全体学生请注意:专升本学位论文和毕业论文工作即开始,针对历届部分指导教师强烈反映的部分学生论文写作中不重视,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的现象,教务部做出相应规定,并通知如下:一、凡存在下列行为的学生,属于弄虚作假、抄袭剽窃,教务部将对其毕业论文课程评为不及格,同时取消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1、论文中引用他人资料、数据和观点等,未作直接标注达10处以上,或者该类不规范引用累计篇幅占论文总篇幅30%以上者。2、论文中有抄袭事实,且抄袭篇幅占论文总篇幅的30%以上者。3、请他人撰写论文,并经举报,确认事实的。二、论文写作阶段,按以下办法审查论文;对存在抄袭行为的学生,按以下办法处理:1、指导教师在论文指导过程中,随时进行审查。2、教务部在论文写作各阶段,对学生论文的主要段落进行上网比对和检查。经审查,凡学生论文有抄袭现象者,教务部将在网上公布抄袭剽窃他人论文的学生名单。3、答辩阶段之前出现抄袭行为的,如指导教师同意其修改或重新撰写的,学生应尽快修改或重新撰写论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再次提交给指导教师批阅;如学生不按要求完成,视为学生未完成论文,取消答辩资格。4、答辩期间审查出抄袭行为的,毕业论文课程评为不及格,同时取消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三、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按要求完成《题目审批表》、《开题报告》、《中期审查表》和未经指导教师审批的学生,学院将不安排其参加论文答辩,毕业论文课程评为不及格。四、教务部上传两篇有关文章供大家参考阅读,1、《怎样引用他人的作品才不算违法?》2、《如何认定抄袭行为》。特此通知。远程教育学院教学教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