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局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总结一、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情况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三项制度以及《早九晚五作息制度》《窗口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政务中心管理和运行更加规范,政务服务质量不断提高。1-11月县政务中心共集中受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554件,办结1554件,承诺提速82.61%。办理提速99.60%,当日受理办结率98.58%,按时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率100%。二、深入推进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工作(一)认真梳理对接,服务好灾后重建工作。县及时对接市上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经梳理合并目前我县共有314项行政审批项目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同时对办理时限、办理流程进行再次清理、精减、压缩,承诺办理时限由原来的56.52%提高到现在的82.61%,提速26.09%。同时,县政务中心还对纳入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项目专门建立了“灾后恢复重建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成立了灾后恢复重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涉及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并联审批工作,尽可能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力争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高效、便捷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二)倾力打造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示范点。今年我县确定了硗碛乡和灵关镇便民服务中心作为市级标准化示范点,按照省市创建标准进行打造,县纪委与县政务服务中心加大对硗碛乡和灵关镇两个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进行指导。切实按照省市要求全面完成了创建任务。(三)进一步拓展延伸电子监察。县按照“要进一步拓展电子监察,实现电子监察全覆盖”要求,努力克服“4.20”芦山强烈地震带来的不利影响,加速推进电子监察延伸工作,实现了电子监察全覆盖,截止目前,我县原定的5个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办事大厅已全部完成的有3个,完成部份的1个,因重建推迟开展的1个。(四)规范和强化日常监察。一是受“4.20”芦山强烈地第1页共5页震的影响,县电子监察系统受损严重,县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规范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组织技术力量,更换损毁硬件设施,于20XX年9月下旬恢复了电子监察系统。二是切实加强对“两集中、两到位”的督查。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提供的庞大数据,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统计分析,查找行政管理薄弱环节,督促部门及时整改,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开展数据监察。坚持每天对政务中心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情况进行监察。四是开展回访监督。及时回访办件人,对办件受理、现场办理、系统录入、转外办理、流程规范、群众满意等进行适时抽查。三、围绕中心工作,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紧紧围绕中央、省、市XX县区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情况开展效能监察,督促各乡镇XX县区级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尽责,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切实提供优质、高效、廉洁便捷的政务服务。(一)认真开展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效能监察工作。“4.20”芦山地震发生后,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便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之中,同时在第一时间开展抗震救灾效能监察工作,认真落实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县重建委和各级领导的指示要求,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一是对全县干部到岗情况进行督查,通过督查,除个别人员因为请假外,全县干部均在第一时间回到工作岗位,未出现滞留不归的情况;二是对受灾群众临时安置救助开展效能监察,督促各部门切实按照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要求保障受灾群众得到有效及时的安置;三是对救灾物质接收发放开展效能监察,保证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房住、有病医,使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充分保障;四是对过渡安置和临时生活救助工作完成情况开展效能监察,确保每位救助对象都得到有效救助;五是认真开展灾后地质灾害防治监测效能监察,督促各乡镇、各地质灾害点和全县重点交通沿线地质灾害监测员认真履职,在重大极端天气前共对各乡镇值班情况电话抽查15次,发出督查通报4份,相关乡镇大规模组织群众成功避险3次,确保了在震后无因地质灾害造成的群众伤亡情况;六是认真开展灾后第2页共5页重建农房加固维修、农房重建和今年拟开工项目前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