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工作突破发展瓶颈工作心得体会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甫一结束,高检院党组随即召开会议予以贯彻落实,并就检察机关人才工作制定下发了《-20XX年人才强检工作规划》
近三年来,高检院围绕检察人才、教育培训工作采取了一系列举措
首先是颁布了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实施纲要,紧接着又在召开全国检察长会议的同时套开全国教育培训工作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其后又率先组织了全国基层检察长培训班,在两年时间内,把全国3000多名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全部轮训一遍,同时大规模推进教育培训,积极推进分级分类全员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仅去年一年,就培训检察人员10
8万余人次,高检院直接培训4541人
回望检察事业发展的历程,人才短缺,法律监督能力薄弱依然是发展瓶颈,既与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极不相称,也严重制约了法律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缺乏应有的话语权
基层检察业务在法律适用的标准上一定程度存在着依赖其他部门的现象
一方面对执法部门的会议纪要、内部文件主导实践时有批评,另一方面又苦无良策
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检察机关在具体的法律适用方面缺乏系统的、有针对性的研究,形成不了具有指导性的意见
能力不足自然声音不大
今年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的建议中,也再次关注了检察机关“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乱监督”的现象
缺乏一定数量的领军人物
检察业务主要是涉及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但放眼全国,在“两法”理论和实务研究方面,检察系统的领军人物相对稀缺,证据法、程序法、实体法拔尖的专家型、专门型人才相对较少,导致检察工作发展缺乏充足的发力点和智力支持
而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则更为薄弱
检察制度研究视野不够开阔,比较不够充分,论证不够扎实,对一些法学前沿的理论问题研究不够,创新不足
无论是检察理论还是实务研究,原地打转、“炒冷饭”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十多年前的工作经验往往会成为莫名其妙的创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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