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方案前言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09]112号)要求,省安监局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共同制定了山东省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方案,本方案以防止和减少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及次生环境污染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以治理尾矿库安全和环境隐患为主要任务,明确了尾矿库隐患治理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和措施。第一章尾矿库安全和环境现状尾矿库是指筑坝拦截谷口或围地构成的、用以堆存金属非金属矿山进行矿石选别后排出尾矿或其他工业废渣的场所,是维持矿山正常生产的必要设施。近年来,全国尾矿库事故发生起数和死亡人数呈上升趋势,不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而且对周围环境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甚至影响了社会的安定。特别是2008年9月8日,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铁矿)尾矿库发生特别重大溃坝事故,死亡277人,失踪4人,受伤33人,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据统计,截至2008年底,我省共有尾矿库(含氧化铝厂赤泥库)444座,其中病库31座。444座尾矿库中,基建库38座、正在使用196座、关闭187座、停止使用23座;三等库11座,四等库38座,五等库395座。我省尾矿库监管任务十分繁重。目前我省尾矿库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安全设计标准低,筑坝方式落后安全设计标准低。尾矿库防洪、抗震及坝体稳定性等安全设计标准与发达国家相比相对偏低。多数尾矿库(坝)未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筑坝方式落后。我省大多数尾矿库采用上游法筑坝,坝体稳定性差,筑坝的尾矿粒度细、力学强度低、透水性差、不易固结,造成坝体稳定性较差。二、安全和环保方面投入不足近些年来,随着金属非金属矿山采选业的迅速发展,大量的小选矿厂相继建成投产使用。这些小选矿厂的尾矿库数量多、库容小,存在安全、环保投入不足和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虽然通过隐患排查治理,消除了一些隐患,但仍存在尾矿库隐患治理投入不足,服役到期的尾矿库不能及时闭库,尾矿库安全度不能及时确定,各类非正常库没有得到有效治理、仍然带病运行等问题。三、存在违规生产现象,安全、环保管理基础薄弱部分尾矿库存在未批先建、无正规设计、不按设计组织施工、不按设计组织生产、生产管理粗放、安全防范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一些小尾矿库企业,规章制度不健全或有章不循,从业人员素质低,安全、环保意识淡薄,管理基础薄弱,设备设施简陋,防范安全、环保事故的能力比较低。四、安全、环境隐患继续存在我省部分的尾矿库还存在着浸润线过高、调洪库容不足、坝体安全观测设施不健全等各类安全隐患,包括一些其他环境隐患。五、监管效能有待提高我省尾矿库数量众多,安全生产问题多,而安全监管人员少、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执法力量不足,导致工作不规范、力度不够、效能不高。相关部门联动机制尚未形成,联合执法效能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因此,在提高尾矿库安全监管的效果上还需要不断创新,深入扎实地开展工作。第二章尾矿库隐患治理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为主要目标,扎实推进尾矿库安全和环境隐患治理工作,努力降低尾矿库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尽快实现尾矿库安全生产、环保状况的根本好转。二、原则(一)落实责任,强化治理按照谁的责任、谁出资治理的原则,落实治理责任,对现有的31座病库,督促各地及企业抓紧制定隐患治理方案,积极推进各项前期工作,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强化治理,在分清企业、政府责任的基础上,制定治理计划,落实治理资金,认真抓好整改治理措施,确保隐患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二)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在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