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设备管理讲稿生产设备管理制度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第一条本公司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经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装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应设一名专职设备管理员,协助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管理、维修、保养、安全操作规程等
第四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施工安装,由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第六条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维修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维修部签发设备操作证,上岗操作
第八条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维修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内容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第十条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应申请报损、报废之前,应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动力设备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第1页共5页三条申请批准后,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损、报废
第十四条报废、报损旧设备由管理部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第十五条发生设备事故,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负责人
第十七条值班人员及有关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