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现场会发言稿夯实基础创新制度扎实做好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矿市街司法所今年以来,矿市街司法所努力把握新形势下社区工作的新特点和新规律,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人民调解新机制,建立了在司法局、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下,以街道调解中心为平台,以社区调解组织为网络,相关各方共同参与,公开、民主、透明的“阳光调处”模式,使传统的人民调解焕发出了新的生机与活力,成为社区和谐稳定建设的“绿色通道”
一、主要做法(一)转变培训方式,提高调解能力随着形势的发展,调解员队伍在和谐社区建设中逐步成为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
在人民调解作用日益凸显的同时,存在着民调队伍的整体水平亟待提高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业务能力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
社区调委会成员大部分由退休人员或提前离岗人员组成,不能完全胜任工作,对复杂疑难纠纷的处理不敢参与
二是调解方法缺失与新型矛盾纠纷不断增多差距拉大
今年调处的纠纷中物业、环境污染等新型纠纷达到30件,占纠纷总数的43%,但由于缺乏调解技能,使民调员在调解新型纠纷中走了弯路
三是民调员参与调处数量与发生矛盾纠纷数量差距明显
2009年仅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就30余件,但民调员全年调处各类纠纷却只有21件
而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不是民调员不干活而是手里没有金刚钻,不敢揽瓷器活
为此,1我们大胆尝试,探索建立了“三步走”培训模式
转变培训方式的第一步,教调解工作方法
主要是掌握“三种”调解方法,实现复杂问题简单化、调解过程程序化
一是同类归纳法
即对涉及人数多、社会影响大、有规律可循,责任义务相对清晰的纠纷进行分门别类,归纳成固定的调解口诀和程序,直接套用就可以达到快速有效调处的目的,第1页共7页这样,再调解此类纠纷时,就像应用数学公式解难题一样简便,哪怕是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只要听听这个口诀,就能知道该谁来承担责任,自己家该不该出钱,出钱冤枉不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