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党委书记创先争优推进会发言同志们: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中央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后作出的又一重大战略部署,各级各类新社会组织都必须按照中央的要求认真开展这一活动
市委对两新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非常重视,已提出了明确要求,市两新工委对创先争优活动又做出了具体的安排,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
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全市新社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在新社会组织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作为一名党的工作者、一名共产党员,我们要深刻认识新社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为扎实搞好这次活动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一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促进新社会组织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
截止2010年4月底,全市共登记注册的各类社会组织1306个(其中:社会团体110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99个)
从业人员10602人(其中社会团体7912人,民办非企业单位2690人)
这些社会组织涉及我市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不同、功能互补、覆盖广泛、特色明显的组织体系,对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反映公众诉求、整合社会力量、化解社会矛盾,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同时也应看到,由于我市新社会组织绝大多数都处于发展初期,服务社会能力不足,自身建设亟需加强,政策环境需要优化,其数量、质量、功能、作用,还不能完全适应我国“四位一体”建设布局的要求
在新社会组织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中央在准确把握我国新社会组织发展形势、科学分析新社会组织发展规律的基础上,着眼推进新社会组织科学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意义重大
二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具体体现
十七届四中全会第1页共5页指出,要全面推进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社会覆盖
全会强调,要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