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服务型工商建设专题报告会上的辅导发言稿在2007年3月28日召开的全市工商系统总结表彰大会上,连营局长代表市局党组郑重提出2007年的工作总体要求,那就是在全系统内“以创建服务型工商为主线,深化执法服务环境年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拓宽服务领域,立足职能,发挥所能,努力营造公平守信的市场环境、和谐健康的消费环境和内和外顺的工作环境,为构建和谐盘锦、实现资源城市可持续发展做贡献。”这句话篇幅不长,但出现频次最多的就是两个字:服务。也就是在这次会议上,服务型工商创建活动的序幕算是正式拉开。自上次会议到今天为止屈指算一下,已经三个多月了。这三个多月来,大家围绕服务型工商建设这个主题都做了些什么。感受到些什么。取得哪些收获。还有哪些迷茫。今天,我受局党组的委托,利用一段时间,就目前我系统正在开展的服务型工商建设活动,与大家共同探讨,谈些观点和认识,供大家参考。这也可以说是抛砖引玉,这类活动今后还要陆续开展。今天,我想围绕以下五个方面来谈。第一个方面,对服务的理解。第二个方面,为什么要提出创建服务型工商这个主题。第三个方面,就我系统来说,要做好服务这篇文章应该从哪几个环节入手。第四个方面,对服务型工商建设还存在哪些模糊认识。第五个方面,做好服务型工商建设活动的日常保障。首先,谈第一个方面,对服务的理解。换句话说,也就是服务的内涵与定义是什么。在汉语中,服务是指“服侍”他人,后泛指为集体利益或为某种事业而工作。从这个定义来讲,服务是一项工作,是为集体利益或为某种事业而工作。大家都明白,早晨到单位,晚上回家,周而复始,是上班,是工作,也就是服务。但这里有个关键词请大家注意,就是服务的定义是为集体利益而工作。强调集体利益,第1页共15页顾名思义还有个人利益、他人利益,如果是利用职权,利用人民赋予的公共权力为个人利益或他人利益工作、做事,那就不能称其为服务了,只能算是假公济私,公权私用,为自己或小团体谋利。这里的集体利益是个大概念,是指绝大多数公众的利益,是指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是指三五个人、十七八个人的科室、分局的部门利益。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出服务与一般的工作还是有本质区别的。联系工商部门的实际,国家赋予的基本职责就是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面对的主体主要是企业、经营者、消费者和社会公众。保障、维护这些主体的正当权益实际上就是我们前面讲的大多数的集体的利益。由此,服务就可以理解为大家在各自的岗位上依法履行职责。因为依法履行职责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集体公众利益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关于依法履行职责,说到底,就是立足本职,严格依法行政。比如说,登记注册人员依法核发营业执照,服务的是各类市场主体;经济检查部门查处制假售假窝点,维护的是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服务的是群众的切身利益。再比如,我们机关内办公室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有序,给外来办事的人清新感觉,如沐春风,心情舒畅,你能说这不是为集体利益工作吗。能说不是为他人服务吗。所以,从这点讲,服务不是一个笼统的、遥不可及的、碰不得、摸不得的概念。服务是具体的,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我们当中的绝大多数人每天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完全可以说是从一般工作上升到服务这个层次了的。服务是具体的,从服务的过程看,服务又是相对的。“所有的服务,最低限度有两个人进入角色,一个是服务的消费者,他提出需要,支配‘他人’为满足自己的要求而活动;另一个是服务的提供者,他则是根据‘他人’的要求,即在‘他人’的支配下进行恰当的活动,以达到‘他人’的目的。所以,服务总是处于被支配的地位。大家知道,任何职业都有其职业的服务对象,作为一项职业之所以能够存在,就是职业对象对这项职业有共同的要求。如求医的病人要求医生治好他的病,求学的学生要求教师授业、传道、解惑。其实,在我们的社会中,所有职业的共同服务对象就是人民群众。对其中的每一个分子第2页共15页来说,在他的职业岗位上工作时是服务提供者,为群众提供服务;而在其他场合就成为服务消费者,接受他人提供的服务。服务他人和被他人服务是随时转换的。从这一点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