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金融学十论郑志瑛2012
20广东商学院一、小微金融学概论(一)定义:小微金融学是研究小微银行经营—小微企业融资—小微额度信贷及其关系和规律的应用金融学科
(二)研究对象:小微银行(1181=144城商行+212农商行+190农合行+635村镇银行)经营、小微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定义,不包括个人信贷)融资、小微额度(银监会规定500万元以下)信贷
(三)研究内容:小微金融学概论、小微金融主体(小微银行-小微企业)、小微金融市场(直接、间接金融工具)、小微金融运作、小微金融风险、小微金融定价、小微金融政策、小微金融监管、小微金融创新(实践)、小微金融国际经验等
(四)小微金融特征:微小性、市场性、民间性、普惠性(客户多)、高价性(成本高)、稀缺性(相对于大企业全部有贷款)、次要性(非系统重要性)、灵活性、成长性(发展、科研、就业增长点)
二、银企生态平衡论:小微银行—小微企业生态平衡论银行和企业是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两个最重要的微观经济主体,银企生态平衡是指市场经济条件下银行业与企业在地位、数量、规模、产权、市场、风险、区域、质量等各方面互相适应、互相匹配的良性互动关系,银企生态平衡论的理论基础是政治经济学关于“生产决定分配、分配反作用于生产”的原理
银企生态平衡应包括八个方面的内容:(一)银企地位平衡
银行和企业都是平等独立的市场主体,银企之间既不存在行政上的隶属关系,也不存在经济上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完全是一种地位对等、相互制约的法人关系
(二)银企数量平衡
银行业组织结构应适应企业组织结构
我国大型、中型、小型(含微型)企业的比重分别为0
8%(工信部中小企业司副司长郑昕,新华社2010
据银监会2010年报,2010年末我国大型银行9家(3家政策性、5家国有、1家邮储),占1
1%;中型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