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医改,转变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服务理念,构建新型和谐医患关系,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室“健康守门人”作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通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村级卫生服务向健康管理转型,逐步在农村地区建立起既能守健康、又能守费用的双重守门人新制度;引导乡村医生提升业务素质,努力建立村级首诊、分级诊疗的服务新模式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公益性质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政府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要牢固树立便民、利民和惠民意识,始终坚持公益性质
(二)坚持防治结合以健康管理、综合服务为导向,努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医疗和预防的有效融合,让居民享有方便、快捷、有效、安全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三)坚持自愿签约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告知签约服务具体内容及惠民政策
在充分了解签约服务内涵的前提下,居民自主选择家庭医生,签订服务协议,享受约定服务
(四)坚持循序渐进重点人群优先覆盖、优先签约、优先服务
在完成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方案,稳步推进,务求实效
三、签约主体由有资质临床医师一名与两名公卫人员组建家庭医生团队,以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和精神病患者等为重点签约对象,开展签约服务
乡镇卫生院和健康管理团队协助并提供技术支撑
第1页共4页四、工作任务(一)明确签约服务对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面向全乡常住6个月以上户籍或非户籍居民,服务人群可分为三类:1
重点人群,主要指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患者等
特殊人群,主要指孤寡老人、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下岗失业人员、优抚对象等
普通人群,除上述人群之外的一般人群
(二)统一签约服务模式在居民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各基层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