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政府推动、政策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充分利用保险的风险控制和社会管理功能,加强事故预防和安全管理,在全县建立责任保险与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的良性机制,健全完善安全发展保障制度,最大限度地防范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建立和完善事故预防及善后处理的资金保障,提高事故防控处置能力;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体系,完善相关扶持政策;逐步建立多层次的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机制,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实施范围鼓励全县范围内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民爆器材、建筑施工、燃气、交通运输、公共聚集场所等危险性较大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自愿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
三、承保选择按照“实力强、信誉好、网络全、服务佳、理赔快”的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1家保险公司负责全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承保工作
公开招标方案由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县招标采购中心负责实施,每3年招投标1次
生产经营单位也可自行选择承保公司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
四、参保方式参保工作本着广覆盖及满足不同经营状况的企业需求设定第1页共4页参保标准,按循序渐进的方式进行
参保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参保率不得低于75%,其中必须包括所有的安全管理和一线操作人员,且每人投保死亡责任赔偿限额不低于50万元的主险,并可自主选择伤残责任赔偿等其他附加险
因生产安全事故伤残的人员,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