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结核防治工作方案二○一四年结核病防治工作方案2014年我辖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流动人口、耐多药结核、结核合并艾滋及其他疾病成为当今结核病防治的三大难题,卫生部相继出台了新版《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及《肺结核门诊诊疗规范》,为适应新的要求和指标,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归口管理办法》等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国家结核病防治十二五规划》要求,在上级结防机构的业务指导下,统一认识,细化举措,同步规划,发现结核病人统一归口到定点医院诊疗,同时着力实施结核病防治各项目工作,有效控制结核病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特制定2014年结核病防治工作方案如下:1、职责(1)明确各相关科室的工作职责,建立落实好结核病诊断治疗管理制度、工作制度、考评制度与奖惩制度
(3)落实好病人诊断、报告、转诊工作流程
(4)负责肺结核患者的报告、登记和相关信息的录入工作
(5)及时将可疑病人转诊到位情况、密切接触者筛查、确诊患者信息传递给辖区疾控中心
2、要求-1-对初诊发现的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要及时进行疫情报告与转诊,并做好登记工作
(1)接到结防机构确诊的肺结核患者治疗管理信息后,应立即对患者进行面对面访视,并落实治疗管理,督促患者2、5、6月查痰,确保系统管理率达标,做好病人相关信息保密工作
同时在《肺结核患者管理登记本》上进行登记
第1页共9页(2)对每位患者全疗程访视4次以上,了解患者治疗情况,并记录督导访视表,要求病人签字
一旦发现患者出现不良反应或中断用药等情况,及时报告辖区疾控中心
(3)对患者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和健康教育
(4)每月例会总结分析村级卫生站结核病治疗管理工作并记录,并进行定期督导和检查用考核表4-3-3
(5)排查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开展对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追踪,6天内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