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第一篇:“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试行)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改进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以及全国、省、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我市基础教育的整体改革,促进全市中小学教育方式和学习方式的变革,激发广大师生参与“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动中小学“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继续向纵深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综合评价工作原则(一)主体性原则
充分调动被评对象的积极性和参与性,考虑学生的年龄层次、认知特点,强调主客观的统一
(二)过程性原则
评价贯穿活动全过程,并让学生参与评价过程
(三)探究性原则
鼓励学生发挥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施展自己的才能,在亲身参与探究性实践活动中获得感悟和体验
(四)多样性原则
体现评价主体的多元性(学生、家长、教师或专家等)、评价内容的灵活性(态度、方法、能力等)、评价手段和方法的多样性(自评、互评相结合;书面评、操作评和答辩评相结合等)
(五)创新性原则
评价考察学生在活动全过程中所显示出来的探究精神和创造能力
二、综合评价主体及形式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的评价主体包括学生、教师及其所在学校
学生参与评价的主要形式有自我评价、互相评价和对教师(也包括家长、社会有关方面)的指导和帮助工作的评价;第1页共25页教师参与评价主要是对学生开展活动的过程及取得的结果进行评价,对于教师自己组织和指导学生参与“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的工作所进行的总结与反思性评价;学校评价主要是指对学校开展“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的组织、实施过程及其效果所进行的评价
三、综合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