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根据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1号)和市政府《关于做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9﹞69号)规定,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为依据,以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目标,以加强用能管理为手段,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网络,强化监督管理,突出宣传教育,改善用能现状,推进我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持续开展,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工作中的示范作用,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表率
(二)基本原则坚持不影响机关工作效率和不降低干部职工工作生活保障水平的原则;坚持技术节能和管理节能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标本兼治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全面推进、持续开展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2009—2010年,我县公共机构节能要实现以下主要目标:一是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的宣传和培训,树立公共机构人员的节能意识,培养良好的节能习惯;二是健全公共机构节能组织管理体制,完善公共机构节能协调机制;三是制定节能规划、建立节能制度,加强对公共机构用能的监管;四是建立节能考核评价体系,对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进行目标考核;五是制定能源消耗定额和支出标准;六是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经费保障机制,保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理顺职责、健全机制,明确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机构建立“统一领导、集中监管、分级负责”的组织管理体制
第1页共18页县政府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周波任组长,常务副县长陈廷剑、副县长杨烈、胡华超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督查室、县发改委、县建委、县教委、县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