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公安局警用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厅社会管理创新“三大建设”的总体部署和《XX市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及其推进计划》(嘉公通字〔2010〕61号)文件精神,为全面完成我市警用地理信息数据采集任务,建立和完善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的长效机制,提高社会治安管控能力,经市局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以建立“完整、准确、鲜活”的警用地理信息数据库为目标,通过警用地理信息数据的采集,将公安业务信息资源与电子地图有机关联,实现业务数据在地图上定位显示,为各部门以空间数据和业务数据为基础的数据展现、分析和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保障
同时,建立健全数据采集、更新和维护长效机制,保证数据质量,推动信息化应用的深入开展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警用地理信息采集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确保工作实效
市局确定信息采集工作由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小组统一领导,并下设警用地理信息采集工作协调组,由治安大队和指挥中心共同承担,葛飞龙和廖昊分别为市局数据采集和技术保障的联络员
各相关部门也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人(各部门小教员为联络员),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本部门警用地理信息平台信息的采集工作
三、采集内容(一)核对辖区界限
各派出所、交警中队要在前期公安机关辖区范围采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核对电子地图中本辖区的地理界限及辖区范围内行政社区(村)名称,如与现实有误,应在数据采集前统一上报指挥中心处理
(二)采集街路巷名称及标准门牌地址
对电子地图上没有画出的街路巷,或对电子地图上已画出,但没有标注名称等属性信息的街路巷,应当补充此街路巷第1页共5页的名称等属性信息,报指挥中心处理;2
采集每一幢(间)楼房的标准门牌地址,其中居民楼要求具体到幢或号(详见附件)
(三)采集治安监控点数据
主动对接监控建设单位,采集全市社会治安动态监控、交警监控以及各类卡口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