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区人民陪审员任命大会上的发言各位人民陪审员、同志们: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人民陪审员任命仪式,建区以来这是第一次
首先我代表区委、区人大,向刚被任命的各位人民陪审员表示热烈的祝贺
这次会议的召开是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具体体现,同时也表明了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法院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高度重视
前一段时期我区的人民陪审员工作经历了推荐、审核、培训、考核等阶段,今天又向各位进行了任命,这意味着各位陪审员从今天开始已经成为了一名“准法官”,今后将与法院的法官们一起行使神圣的国家审判权,在此我代表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向各位人民陪审员提三点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要意义
去年8月,全国人大会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并于今年5月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次为人民陪审员制度单独立法
它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审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审判机关吸收普通公民作为非职业法官参加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审理的一项重要司法制度,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之一
实行陪审员制度对于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管理,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促使审判机关公正司法,实现司法民主、保证司法廉洁、增强司法权威等方面都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第一,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利于弘扬司法民主
我国宪法赋予公民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司法事务是国家事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活动最直接、最重要的形式,是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第1页共6页重要内容,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求的重要方面
人民陪审员的来源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譬如在座的各位,来自全区各行各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