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区违法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市区违法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违法建房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1〕163号)的文件精神,从现在起到明年1月中旬,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违法建房专项整治工作
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制定以下工作方案:一、范围目标(一)整治范围
XX市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房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摸清违法占地及建房现状,遏制违法占地及建房行为,逐步消除违法建房历史存量,建立违法建房长效管理机制,为城市发展和重点项目推进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整治重点(一)占用公共绿地、河道、滞洪区等公共用地和占压各种管线、挤占消防通道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占地及建房
(二)城市重要地段、重要节点、主要出入口和沿河两侧,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占地及建房(沿河两侧违法占地及建房整治工作由河道整治办负责)
(三)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违法占地及建房
(四)非法转让土地及房屋等变相房地产开发牟取暴利的违法行为
三、工作机构由XX市清理整治违法建设专项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违法建设认定组、综合整治协调组、强制拆除组、宣传报道组)负责组织实施市区违法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人员构成、职责分工等方面的内容和要求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XX市清理整治违法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明政文〔2011〕95号)、第1页共21页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XX市清理整治违法建设专项工作指挥部的通知》(明政办〔2011〕50号)等文件执行
四、实施步骤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从2011年10月下旬至2012年1月中旬:(一)宣传教育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1日)10月下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