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系统三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省工商局《关于印发全省工商系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三项行动的基本要求(一)提高认识
要充分认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协同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加强联合执法和督促检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
(二)突出重点
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对因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被政府依法关闭、吊销的企业,要加强后延监管,责令其办理注销登记;对被依法关闭、取缔和吊销营业执照后仍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
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治理违规违章行为,对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
加强企业监管,依法查办大案要案,狠抓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的安全防范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协调推进
着重做好“三个结合”
一是安全执法与安全治理相结合,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对安全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通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督促解决;二是“三项行动”与“三项建设”(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相结合,研究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完善和落实治本之策,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是“三项行动”与日常登记监管工作相结合,严格审查各项前置许可项目和有效期限,对有关许可证照期限即将到期的,要提醒企业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二、三项行动重点范围和内容(一)重点范围结合工商职能,主要是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车辆改装企业和商(市)场、娱乐场所、宾馆、网吧等人员密集的经营户,以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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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职能作用,依法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