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局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根据县委、县政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活动的指示精神,我局制定反按如下:一、工作目标自2011年8月下旬至2011年12月底,集中时间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范围内冶金产品生产经营,工程咨询等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及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和取缔,并建立长效机制,使此次整治工作实现制度化
二、工作步骤本次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分三个阶段实施:(一)宣传发动、排查摸底阶段(2011年8月15日至9月14日)
向相关企业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及无证无照经营的危害性
安排部署本部门的排查摸底工作,做到摸排范围不留死角,摸排数据翔实准确
(二)堵疏结合、分类整治阶段(2011年9月15日至12月14日)
整个整治过程要做到分门别类,分清轻重缓急,有序推进
对第一阶段调查摸底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区别情况,分类对待,引导一批具备基本条件并无重大危害的无证企业申领许可证,转为合法经营
对于不具备基本条件,存在严重隐患的无证企业,依法予以取缔
(三)巩固提高、建章立制阶段(2011年12月15日至12月31日)
在专项整治取得全面实效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制度,实行长效监管
第二篇: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制止无证无照经营,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第1页共18页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提高市场主体行政许可效率的意见》(湖政发〔2004〕70号)精神,结合我市当前实际,制订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在全市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清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并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