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搬迁工作方案扶贫搬迁是2012年县政府向全县人民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
为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根据省、市有关扶贫搬迁工作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和建设内容(一)任务目标完成扶贫搬迁任务520户、2080人
(二)建设内容及要求1、房屋建设要求
被迁户新建房屋地基坚实,设计科学;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户平达到100平方米以上,砖混结构;配套建设沼气池、厕所、栏圈;房屋建筑风格以徽派或明清风格为主
2、土地配置要求
对有土安置的搬迁户,搬迁后的住地与原住地距离较近的,可保留原住地的耕地及山场,只解决新的宅基地;对不能回到原地耕种的搬迁户,由迁入地解决宅基地和口粮地以及必要的林地
口粮地配置面积人平0
3、产业发展及转移培训要求
围绕被迁户家庭增收,帮助发展特色产业和庭院经济
特色产业按人平1亩高效经济林园的目标进行规划并落实到位
对搬迁户的劳动转移培训给予优先安排、倾斜照顾,力争每户培训转移1人以上
4、配套设施建设要求
在搬迁户落户的同时,配套建设交通、用电、通讯以及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
5、公共服务要求
对搬迁户新型合作医疗关系、户口、子女入学、社会救助等服务及时转移办理,并确保享受当地居民的同等待遇
二、工作原则(一)自主自愿、自力更生原则
在政府引导下,搬迁对象必须自愿申请搬迁,自力更生
(二)公开公平原则
依据扶贫搬迁对象六个认定条件,将搬迁对象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扶贫搬迁与重点村建设相结合原则
将县政府分配的年度搬迁计划与重点贫困村建设相结合,确保资金使用效益第1页共4页最大化
(四)扶贫搬迁与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残疾人建房相结合原则
将危房改造和残疾人建房纳入扶贫搬迁范围,整合资金,提高特困户和残疾特困户的建房补助标准
(五)扶贫搬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原则
因地制宜、尽可能集中安置,以便配置搬迁户生产生活资料,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