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救灾工作预案XX县区是自然灾害发生较为频繁的地区,洪涝、干旱、泥石流、风雹、低温冷冻、山体滑坡等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发生,对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损失
为规范救灾工作,提高救灾工作应急反应能力,保障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一)预案的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救灾预案是各级政府的预案,确定各级政府对救灾工作的领导作用和责任,乡镇根据县预案制定本级政府的救灾预案
部门分工综合协调的原则
预案要确定政府各部门救灾职能,做到相互配合和衔接,共同完成应急任务
(二)预案的适应范围救灾预案适用于洪涝、干旱、泥石流、风雹、低温冷冻、山体滑坡等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二、灾害预警和灾情报告(一)灾害预警自然灾害发生后,当地人民政府必须在3小时以内向上一级人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初步灾情(即快报),并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灾情
发生特大灾害的,可以越级向上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
灾情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受灾程度、灾害后果、采取的措施,生产、生活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三、灾害等级的制分和预案启动的条件及方式(一)灾害等级划分1、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大灾:(1)农作物绝收面积100公顷以上;(2)倒塌房屋50间以上;(3)因灾死亡10人以上;(4)大牲畜死亡50头以上;(5)7级和7级以上严重破坏性大风
2、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中灾
(1)农作物绝收面积50-100公顷;(2)倒塌房屋10-50问;(3)因灾死亡2一10人;(4)大牲畜死亡10-50头;(5)6级以下严重破坏性大风
第1页共5页3、未达到中灾划分标准的为轻灾
(二)预案启动的条件发生大灾、中灾时,县级救灾预案启动,受灾的乡镇救灾预案同时启动
轻灾由受灾的乡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