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交通局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19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政办秘〔2019〕43号)精神,现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生活垃圾四分类的指导原则,逐步在全县公共交通场所实行垃圾分类,努力做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实现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的规范分类和回收,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综合效益
二、实施范围局机关大楼、客运中心及西站
三、责任主体局机关集中办公区及交通大楼局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局机关统一组织实施,公路所、运管所集中办公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客运中心及西站由客运分公司负责
四、实施步骤(一)准备阶段(2018年8月15日至8月31日)1
根据我县交通运输实际,制定分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完善垃圾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宣传信息张贴,指示牌设置
8月下旬召开局垃圾分类动员会议,宣读方案、落实要求,并对所有涉及的单位及其有关工作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
广泛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全局工作人员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责任意识、文明意识,共同维护好城市生活环境
(二)实施阶段(2018年9月1日至12月31日)1
各单位根据工作特点,按分类要求,将生活第1页共3页垃圾中的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垃圾投放桶,稳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全局工作人员切实履行垃圾分类责任,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垃圾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三)长效阶段(2020年1月1日起)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自查自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