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扬尘治理专项方案2017年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一为全面加强堆场料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切实改善全县空气环境质量,制定XX县区堆场料场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堆场、料场、露天仓库等开展全面排查,逐一制定整改计划,提高工作标准,推动全县空气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工作安排本次专项行动自2014年3月1日开始,4月30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一)全面排查阶段(3月15日前)各企业单位对辖区相关堆场、料场、露天仓库等开展全面细致的排查
对排查发现的每一处堆场料场,都要明确堆场名称、地址、存放物料种类和数量、原有防尘措施是否完善、投资或管理单位等信息,拍摄整改前照片,建立台帐
按要求督促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确定专人负责督导
(二)督促整改阶段(3月15日-4月15日)各乡镇、企业单位对辖区堆场、料场开展集中执法检查
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XX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XX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切实分清责任
工业企业扬尘污染等违法行为的由县局所属监察大队查处,督促其按要求整改到位
工业企业以外的料场堆场、砂石料厂、废品收购点等整治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按照东政发[2013]99号文《关于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执行
(三)总结验收阶段(4月15日-30日)各乡镇,企业单位对辖区堆场料场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完成总结报告于2014年4月20日前上报第1页共7页县环保局
县局将根据各乡镇,企业单位排查和督促整改情况,组织重点抽查和验收,并将抽查和验收情况进行通报
三、整改工作要求1、严格执行环评及“三同时”制度,环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