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复工管理的工作方案,范文公司复工疫情防控方案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复工管理的工作方案为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持续强化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坚持“三个全覆盖、三个一律”,坚决切断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认真落实关于XX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面实施来沪人员健康筛查和重点人员隔离观察(留验)工作的通知关于下发九个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区建设工地实际情况,现制定疫情期间加强建设工地复工管理工作方案
一、成立工作专班1
成立区疫情期间建设工地复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建设管理委主任担任,区交通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水务局、绿化市容局、民防办、卫生健康委及各街镇(开发区)负责人为组员
各单位相应成立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好职责范围内建设工地复工管理
其中,各街镇(开发区)应做好建筑工地属地化管理及100万元以下工程的复工管理
建设工地应成立疫情防控小组,明确职责,建立防控体系,编制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疫情防控小组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承担首要责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分别承担直接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岗位人员担任组员,专人专岗,明确相应岗位职责
二、开展复工情况排摸1
各街镇(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即时起开展建设工程复工计划排摸,及时动态掌握工地的复工准备、人员到位及管理情况,对辖区内每个建筑工地的人员数量、来源地等信息进行梳理汇总;对每个工地发放疫情期间建设工地复工管理的告知书,督第1页共5页促建筑工地减少务工人员流动,及时调整疫情防控重点、措施以及人员物资配备
自2月10日起,各建设项目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