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党工委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街道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逐步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合理流动”的科学用人机制,激发全体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创新、奋发进取
二、竞争原则一是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二是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三是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四是坚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原则;五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六是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七是交流原则
凡在同一内设机构任正职满5年、任副职满8年或者任正副职连续满10年的科级领导职务干部,特别是从事人、财、物管理,证、照、牌核发,资金、项目审批及执纪执法工作的科级领导职务干部,原则上要交流
三、组织领导为确保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省略)四、应具备的资格和条件参加竞岗的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下列资格:(一)竞争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应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第1页共4页或现任主任科员(七级职员)以上非领导职务,或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且任职两年以上;或任满八级职员领导职务三年以上人员,可竞争事业单位正科级职务,或上派任行政岗位正科级职务;任满八级职员非领导职务三年以上人员可竞争事业单位正科级职务,或上派任行政岗位副科级职务;(二)竞争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或现任副主任科员(八级职员)以上非领导职务,或现任科员三年以上;(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凡是参与竞争科级领导干部职位年龄:要求男51岁以下,女48岁以下;事业人员上派竞争行政岗位职务,男同志不得超过45周岁,女同志不得超过42周岁(年龄计算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