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评选第十一届文明单位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印发《XX市评选第十一届文明单位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文明办:现将《XX市评选第十一届文明单位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XX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08年11月11日1XX市评选第十一届文明单位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我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充分体现文明单位评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文明单位的评判权交给群众,使评选过程成为发动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的过程,真正把符合标准、群众满意的文明单位评选出来,在全市文明创建中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根据市文明委《关于评选XX市第十一届文明单位的通知》(合文明委[2008]24号)精神和《XX市文明单位创建和管理办法》规定,在全市所有拟申报XX市第十一届文明单位中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活动
特制定如下方案:一、测评原则一要发扬民主;二要实事求是;三要认真负责;四要精心操作
二、测评内容根据XX市文明单位创建和管理办法的标准要求,制定《群众满意度测评表》,共包括十项内容(见附件)
《群众满意度测评表》每项10分,满分100分,测评分为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等次,标准分值分别为9-10分、7-8分、6分以下
满意度测评分数占总考评分的50%
三、测评人员各县区集中上报的所有申报市第十一届文明单位的单位都第1页共16页要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人员由县区文明办严格按照数量和构成要求确定,每个单位参加测评人员不少于50人,人员构成如下:本单位职工不多于60%;本单位服务对象不少于40%
四、测评时间2008年11月10日-11月30日五、测评方式测评活动分县区进行,由各县区文明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采用现场集中、无记名测评的方式进行
六、统计上报各县区文明办要对满意度测评表及时汇总统计,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