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关于印发《xx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安委[xx]6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为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xx〕4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xx〕23号),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七部委《关于开展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xx]30号)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的统一部署,自治区安委办组织制定了《xx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从安全生产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和实施,结合区域、领域、行业和单位的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实施方案,一要严格按本方案要求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任务;二要有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两个层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的对接计划及具体安排。自治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设区市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要在5月15日前报送自治区安委办。“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工作经验和活动成效写成工作总结,并于7月15日前报送自治区安委办。各单位报送的活动总结,要有具体数字,内容要附现场照片,同时,各市县报送的活动总结还需要在本地区开展“六进”活动介绍、企事业单位开展“六个一”活动情况,以及其他亮点活动情况。自治区安委会将适时召开xx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表彰会议,对在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表彰方案见附件2。第1页共14页自治区安委办“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安监局法规科技处。地址:XX市东宝路10号,邮编:530022,联系人:罗昭林,电话:0771-2299350。附件1、《xx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2、《xx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评选表彰方案》3、《关于开展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xx]30号)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附件1xx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今年6月,是全国第11个“安全生产月”。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七部委《关于开展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xx]30号)要求和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会议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以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xx]4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xx]23号)为主线,以落实全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为重点,以利用各种媒体平台、采取各种宣传形式为载体,以安全文化“进企业、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为手段,以提高企业及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为目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把安全发展精神灌输到基层,将安全文化思想传播到企业,推动职工自觉抵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降低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二、活动时间活动时间。5月30日至6月30日。三、活动主题第2页共14页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四、主办单位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五、活动内容(一)落实国家部署的“一日三周”活动根据国家七部委的部署,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在今年六月份开展以下4项全国性安全生产活动:1.举办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6月9日(星期六),各地要在当地的公众聚集场所组织本辖区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围绕国务院23号、40号文件要求,向社会宣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向群众灌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向职工讲解事故防范知识。通过免费发放安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