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土地开发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发布会上的发言各位领导、同志们:今天,州人大常委会举行《河流域土地开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非常必要,也非常及时。其目的是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各县市、各部门和社会的方方面面,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明确《条例》的内容,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可以相信,新闻发布会的举行,对于《条例》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一、加大《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土地开发管理重要性的认识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的实施,河流域建设了一批重点水利项目,特别是河南岸干渠工程开工建设,河谷新增可开垦土地380万亩,这对增加自治州农牧民收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为使河流域土地开发管理同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坚持科学、依法、适度的土地开发原则,州人民政府草拟了《河流域土地开发管理条例(草案)》),经州人大常委会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于年2月22日自治州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9月29日自治区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审议批准,自年12月l日起施行。该《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自治州立法工作的一件大事。为此,从现在起到今后一个时期,要把《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列入各县市、有关部门的工作重点和普法内容。要利用广播、电视、设立咨询台、出动宣传车、请主管领导发表广播电视讲话等多种形式,采取各种措施,面向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同时,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土地法办法》等涉及土地开发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州的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有计划的对有关单位、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通过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使有关法律法规和《条第1页共3页例》深入人心,提高全社会对土地开发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保护生态环境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公众参与、监督意识和贯彻实施《条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明确职责,科学规划,加强流域土地开发统一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河流域土地的开发、利用、管理提供了依据,为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强化流域土地管理创造了条件。根据南、北岸干渠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进度,河流域土地开发力度将进一步加大,但河流域土地开发涉及面广,管理部门多。为此,要建立完善的行政管理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协调配合。河流域土地开发管理工作由河流域开发建设委员会统一领导,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开发管理工作的日常工作,各有关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具体负责流域土地的开发管理。州国土资源、水利、畜牧、林业、农业、环保等部门要从实际出发,根据《条例》和自治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河流域土地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等相关配套规划和管理措施,报自治州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实施。不能各自为政,只考虑本部门利益,要服从和服务于河流域土地开发统一规划和管理大局,形成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相衔接的规划体系,切实发挥规划对土地开发的宏观控制和引导作用。目前,要重点抓紧编制完成南岸干渠灌区土地开发总体规划,制定南岸干渠灌区土地开发管理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南岸干渠灌区土地开发有序开展。同时,要加强流域土地统一管理、优化配置和土地资源保护工作,确保合理利用和节约土地资源,妥善处理农、林、牧等各产业间的发展关系,逐步把河流域土地依法开发管理变成全社会的自觉行动。三、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规定,切实规范流域土地开发审批管理为加强河流域土地科学、依法、合理、有序、适度开发,凡是新开发土地,经审查认为可以立项的项目,要按照《条例》规定由所在县市人民政府报州人民政府审核后,按法律规定的权限审批。开发土地、草场或林地要符合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涉及农牧民承包的土地、草场或林地,要依法保护农牧民合法权益,按《条例》规定对承包者进行合理安置和补偿,使第2页共3页被征农牧民的长远生计有保障;依照土地开发利用规划经批准开发的土地,由开发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