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发言材料[完善诉调对接机制促进纠纷有效化解]昌乐法院深化完善行业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昌乐法院针对经济变革、社会转型时期矛盾纠纷不断增加,法院受理民事案件数量逐年增长的现状,不断健全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密切与县司法局、卫生局、人社局、总工会等行业部门的联系,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对行业纠纷的协调功能,不断深化完善XX县区行业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为社会经济矛盾的化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进一步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建立组织机构,实现重点问题化解有突破。该院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牵头成立了由县法院协调组织实施、由县司法调解中心、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房地产开发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交通运输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婚姻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诉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金融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行业调解组织共同参与的行业纠纷诉调对接中心。县委政法委转发了《XX县区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行业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并成立了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的XX县区行业纠纷诉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委政府主导、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法院参与指导的行业纠纷化解工作机制。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实现热点问题化解有合力。针对医患纠纷、劳动争议、职工维权等行业纠纷系当事人或者群体与单位之间的纠纷,具有专业性强、涉及面广、案情复杂,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成本高、耗时长的特点,建立“两员+一人模式”,由行业纠纷诉调对接中心成员单位挑选或推荐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人员担当调解员,推荐或邀请与当事人一方关系密切能够明晓事理说话顶事的人员(可以是当时一方的邻里或者亲朋好友、乡镇或者居委会干部等)担任司法观察员,邀请大局意识强、业务第1页共2页素质高、工作认真扎实的律师、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明白人,实现行业协会联手,有针对性地对劳动纠纷问题、医患纠纷问题等问题进行专项化解,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并建立日常协调工作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信息,交流经验,协调处理日常解决行业纠纷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并进一步统一裁判标准,全面提高化解行业纠纷的质量和效率。三是强化行业指导,实现难点问题化解有支撑。行业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所接触对象是矛盾纠纷复杂、矛盾较深的医患者、劳工等弱势群体,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引起群体性上访事件,造成不好的影响,行业纠纷诉调对接中心把调解人员业务指导作为全面开展调解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对调解员、司法观察员、法律明白人的业务指导,形成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机制,提高其调解技巧、提升调解水平,全面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化解纠纷的水平。并积极协助行业组织对行业内的规定、决议进行法律审查和指导,使行规和行业做法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相衔接,避免出现合规而不合法情况的发生,保障行业组织充分发挥其行业业务指导、内外协调、解决纠纷的职能作用,切实保障难点问题化解取得实效。编稿:刘文强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