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工作方案一、高度重视工业园区消防工作
建立健全工业园区消防工作责任机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做好工业园区消防工作是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提高对工业园区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切实加强对工业园区消防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政府和部门消防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
各地在研究制定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和工程建设政策时,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不得制定与消防法律法规相冲突、影响工业园区消防工作发展的政策和规定
要将园区消防工作与园区规划部署和经济建设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确保消防工作与工业园区建设发展相适应
要及时研究解决当地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和建立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科学制定和执行消防规划
严格落实消防行政审批,切实控制火灾隐患源头要依据《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各地在规划建设工业园区时
编制既符合实际又适度超前、既突出重点又兼顾全面的消防规划,使工业园区功能布局合理
要将消防规划纳入总体规划同步实施,确保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信等消防基础设施与其他市政设施同规划、同建设、同实施
对已经建成的园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适度整改、全面完善、重点防范”基本原则,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对新建的园区,坚持从源头把关,严格依照消防规划要求,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抓好建设
对园区内的建设工程,要严格申报办理消防设计审核、竣工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等审批手续
对不符合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国土部门不得批准建设项目用地手续,规划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按规定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项目,未申报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项目,建设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对按照国家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房产部门不得颁发相关房屋权属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