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西湾海域非法养殖设施清理整治工作方案为了根本解决西湾海域的淤积和美化西湾片区的自然景观,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实施西湾海域环境整治工程项目
项目通过“清淤、扩水、增景观”的环境整治措施,保持西湾海域的水体,增加西湾海域的纳潮量,改善西湾海域的生态环境,使西湾片区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滨海生态型、城市休闲型区域
为了顺利推进这一项目,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防城港西湾海域非法养殖用海设施进行清理整治
为确保清理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政策依据实施西湾海域非法养殖用海设施的清理整治工作,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渔业管理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域使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二、清理整治范围及对象(一)整治范围
东以兴港大道为界(含暗埠江区域);西至沿海西湾西岸自然岸线;南以西湾跨海大桥(牛头岭)为界;北至中心区南半部(马正开海堤防城江入海口)区域内的海域范围
(二)整治对象
凡在整治海域范围内的所有水产养殖及一切定置浮物设施
三、整治步骤及时间要求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1
市人民政府已于2009年3月份发布了关于清理西湾海域非法养殖设施的公告;现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连续在电视台、报社等媒体发布市人民政府决定实施清理整治西湾海域非法养殖设施的公告(通知)
调查核实非法养殖设施情况
对目前西湾海域内的非法第1页共21页养殖设施进行详细调查摸底,掌握第一手资料
由市渔牧兽医局负责牵头调查核实工作,市海洋局配合
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认识,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大局意识,以促进清理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由XX县区、XX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清理整治阶段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