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切实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和维护安全生产法制秩序,进一步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二、工作目标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交通运输非法违法行为,建立规范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促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切实解决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交通运输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三项行动”,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年”活动目标任务的落实,遏制重特大交通运输事故发生。三、组织领导按照市政府要求,市交通局成立“三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刘文荣局长担任组长,李建新副局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局办公室、安全监督处、政策法规处、港口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和公路处、航道处、运管处、地方海事局、质监站等单位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处,具体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为确保全市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取得成效,市政府成立“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并下设15个执法行动专项指导组,其中由市交通局负责内河水上交通和道路客货运输指导组。内河水上交通指导组具体工作由地方海事局牵头,局港口处和航道处、运管处协助。市道路运输安全指导组工作由运管处牵头,公路处协助。四、“三项行动”主要任务(一)“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第1页共5页1.共同任务: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重点对以下行为坚决打击或查处:(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2)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3)蓄意瞒报事故、隐瞒事故真相的;(4)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5)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7)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2.专项任务:(1)水上交通安全方面。加强对农用自备船、“三客一危”等重点水域、重点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重点打击非载客船载客、超载、无证代渡和冒险航行等行为;围绕“三保一防一提高”,有针对性开展施工船、短途运输黄沙船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船舶证照整顿,增强船公司和船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全力做好枯水、洪水和台风、寒潮、大雾等复杂水情气候条件下干线航道防堵保畅工作,强化现场监管,落实保障措施,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违章行为;规范跨河建筑物审批行为,不出现新的违章碍航建筑;加强航道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严防施工重大伤亡事故;继续开展全市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专项整治,推进港口安全作业标准化工作等。(2)道路运输方面。重点打击非法违法营运、乱班乱线、争客抢客以及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等违法运输行为,治理重点运输企业不按规章制度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全面、及时掌握所属车辆的运营情况,把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到每一辆车和每一个从业人员。强化客运站管理,加强危险品查堵,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严格治理不进站发班或发班不正常等。(3)公路交通方面。加大路政执法力度,确保道路安全设施完好;加强对辖区道路的日常养护、预防性养护和周期性养第2页共5页护工作的监管;积极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在建工程、改造工程、危桥险段及水毁路段、漫水路段等重点部位在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工作;抓好公路“治超”工作,严格超限行政许可,确保车辆超限超载率继续保持在7%以下。(4)交通基础设施方面。重点打击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违法建设、违法施工、违法分包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将施工安全隐患消灭于萌芽,加强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检查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