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农保试点工作方案为推进和发展我区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建立农业保险保障制度,切实提高我区农业防灾救灾效能,消化灾害损失,分散生产经营风险,保障农民经济利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根据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在全区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特拟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采取政府组织推动,商业保险公司与地方政府联办的形式,初步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风险防范和灾害救助机制,着力构建市场化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切实增强农业防灾抗灾能力,保障农民稳定增收,推动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基本原则一是政府引导
充分发挥政府组织推动和财政补贴的引导作用,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鼓励农户、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自愿参加保险,逐步扩大覆盖面
二是市场运作
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发挥保险机构风险控制优势,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积极运用市场化手段,防范和化解农业生产风险
三是自主自愿
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农户、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自愿参加,不得采取强制手段
四是协同推进
区镇(办)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按照可持续发展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试点,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三、主要内容(一)保险险种
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开办小麦、玉米、大豆、能繁母猪和奶牛五个险种
(二)保险责任
种植业保险责任为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性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第1页共5页灾、冻灾、旱军、病虫草鼠害等,对投保农作物造成的损失
养殖业保险责任为重大灾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强制捕杀所导致的投保个体直接死亡
包括:1、重大灾害
能繁母猪:猪丹毒、猪肺疫、猪水泡病、猪链球菌、猪乙型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