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慈善工作,不断壮大完善慈善组织,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促进全区慈善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xx政发〔2017〕2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安老助孤、扶贫济困、赈灾救难、公益援助”的慈善宗旨,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实施、公众参与、专业运作”的基本要求,完善法规政策,培育慈善组织,强化社会支持、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扶贫济困、改善民生、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努力使慈善事业成为社会救助体系的有益补充
(二)基本原则——扶贫济困,救济解难
鼓励、支持和引导慈善组织以及其他社会力量从帮助群众解决最直接、最现实、最紧迫的问题入手,广泛开展扶贫济困、赈灾救孤、扶老助残、助学助医等慈善活动,与政府的社会救助形成合力,发挥重要补充作用
——改革创新,优化环境
加快慈善事业体制机制、慈善事业与社会救助紧密对接、慈善捐助方式和志愿服务活动等方面的改革创新,畅通社会各方面参与慈善和社会救助的渠道,大力优化慈善事业发展环境,使各类慈善资源、社会救助资源充分发挥作用
——公开透明,加强自律
引导和规范慈善组织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在充分尊重捐赠人意愿的基础上开展慈善活动,并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充分公开慈善资源的募集、管理和使用情况,切实履行信息公开责任,接受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规范引导,依法监管
严格执行相关法规政策,建立第1页共7页健全慈善监管体系,规范和引导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禁止强捐、索捐和变向摊派等行为,依法依规对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的慈善活动进行监管,及时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慈善事业在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