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十佳文明新事”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腾富学校校园十佳文明新事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开展校园十佳文明新事(以下简称校园十佳)评选表彰活动,旨在通过深入的宣传与广泛的评选,以创建优良校风、提高综合素质、服务成长成才为目标,弘扬新风尚,激发正能量,激励广大同学思想上争做先锋,学习中争做标杆,工作上争做模范,生活中争做表率,在全校进一步形成做文明事、当文明人、树文明风的浓烈氛围,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再创辉煌。二、评选机构1.主办部门学生处、教务处、团委、学生会2.组织机构组织委员会(兼评选委员会):组织委员会全面策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整个评选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学生会),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主任:z副主任:z委员:z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主任:z成员:z三、参选资格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及心理素质。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道德修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3.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刻苦钻研精神。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以及广泛的群众基础,是我校学生的先进代表和学习榜样。第1页共3页5.在文化学习、艺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精神文明建设等多个方面成绩突出或为学校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学生。四、具体名额分配每个班级可申报一到两名同学参评,附事迹材料。全校民主评选出10名优秀学生。五、评选程序(一)推荐候选人选阶段(4月10日至4月18日)1.自下发通知起,各年级进行宣传动员,各班级于4月17日前民主推选或学生自荐,确定本班推荐人选。2.4月18日向组委会办公室(陈醒狮)报送推荐候选人,严格按要求填写登记表,并附候选人300字左右的典型事迹文字材料(电子稿)。(二)确定候选人阶段(4月19日至4月25日)1.办公室对所有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要求的人选名单提交组委会。2.根据各上报人选的事迹情况,综合平衡,确定正式候选人10名,候补2名。(三)候选人公示及宣传学习阶段(4月26日至下学期)1.在公示期间,组委会办公室听取和征求广大师生的意见。如有异议,办公室将协同相关处室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评委会。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评委会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候补学生补进。2.行政处通过宣传栏及校园网站等学校主要宣传平台,将10名候选人名单及事迹向全校公布,广泛宣传候选人的先进事迹,点赞新人新事,丰富校园文化,(四)颁奖阶段1.校园十佳文明新事将于2015年10月进行表彰,并举行颁奖仪式。2.其余推荐未获校园十佳的学生,均获我校校园十佳提名奖。六、工作要求1.本次评选表彰工作是采取年级推荐与学生自我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努力扩大青年学生身边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也是第2页共3页推进学校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2.各年级、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本届评选工作,由年级主任负责,认真组织好各班级的参评对象的申报、审查、初评和推荐工作。严格推荐程序,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确保推荐对象事迹材料真实可靠、同学公信力强,并在本年级内宣传、公示不少于3天。3.各年级在确定候选人时,在符合推报条件的基础上,着重考虑品学兼优或有突出贡献的人选。评选事迹的时间跨度可自2015年9月起,可以是发生在校内外的身边人、身边事。4.各班要加大对本班获奖对象的宣传力度,通过校园十佳评比活动的开展,努力在我校营造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乐于奉献、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号召全体学生行动起来,为学校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第3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