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组织申报XX省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的通知粤经信技改〔2011〕299号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XX县区经济促进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行业协会: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发挥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的辐射带动效应,推动我省传统产业率先实现转型升级,我委决定开展XX省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报工作
请你们根据《XX省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本地区、本系统有关企业积极参与2011年我省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所有符合《实施方案》(见附件1)申报条件的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均可申报
2011年将从申报企业中认定省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企业300家,并从300家示范企业中优选出省优势传统产业龙头企业100家
二、推荐数量
为提高工作效率和简化工作任务,各地区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30家;对于已与我委共同印发推进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的地市,可多推荐10家;每个省级及以上行业协会推荐名额不超过10家
三、材料准备
请申报企业认真填写申报表,准备申请-1附件:XX省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十届八次全会“以全面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为现阶段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首要任务”的会议精神,第1页共4页发挥示范企业在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中的引领带动和典型示范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企业(即认定300家省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企业,并在示范企业内优选出省优势传统产业龙头企业100家)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