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处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新疆教育学院处级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我院处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5、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院党委对处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学院处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此项工作,竞争上岗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院党委会讨论决定
领导小组组长:赵嘉麒领导小组成员:赛依散〃萨迪克、米吉提〃艾拜甫、闫科培、多里坤〃乌斯满江、任凯翔、胡绍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部),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办公室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中抽调
三、竞聘条件(一)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应具备的资格1、申报正处领导岗位,应具有(1)、(2)条件之一(1)现任职务级别为正处级干部;(2)在副处领导岗位工作两年以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男干部年龄在54岁以下(1956年1月后出生),女干部年龄在49岁以下(1961年1月后出生)
2、申报副处领导岗位,应具有(1)、(2)条件之一(1)现任职务级别为副处级的干部;第1页共4页(2)具有正科级领导岗位、教研室主任岗位、教研室副主任岗位、主任科员岗位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教研室副主任还须同时具备副高职称两年以上经历),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后勤、校办产业等岗位的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至大学专科),年龄在50岁以下(1960年1月后出生,其中,竞聘党务、行政管理岗位的干部年龄须在47岁以下)
3、竞聘党务管理岗位的干部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
(三)对德才兼备、表现特别突出的优秀中青年干部、优秀少数民族干部、优秀女干部和确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