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低散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送审稿)为有力推进“低散乱”企业专项整治,促进经济提质增效,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省政府“亩均论英雄”改革精神,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突出安全、环保、消防等问题导向,按照“关停一批、整治一批、提升一批、培育一批”的原则,通过开展“四无”企业(作坊)(无证无照、无合法场所、无环保设施、无安全保障)、高能耗企业、亩均税收万元以下低效企业和僵尸企业等“低散乱”企业专项整治,腾出空间,提高绩效,促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强化执法检查,严格执行环保、消防、安全、税收、信贷、用能等各项标准,全面完成“低散乱”企业整治,启动建设小微企业园,推动企业入园集聚
二、重点工作(一)整治环保不达标企业加强涂装企业、涉vocs排放企业以及无环保措施、无环评批复、“三同时”验收不到位企业的监管,减少污染排放
(二)整治消防、安全生产隐患企业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重大隐患,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行为,重点开展“三合一”企业、租赁企业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根据安全生产监管要求,企业租用厂房,在办理营业执照、供电、供水、供气等手续前,县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与乡镇(街道)、工业区块要做好衔接
(三)整治亩均税收万元以下供地企业结合用工、用地、用电、用水等情况,对亩均税收万元以下供地企业,强化税收执法检查,严格落实税收政策
第1页共14页(四)盘活低效闲置用地“批而未供”的土地要加快“标准地”的招商;对“供而未用”、“用而低效”的土地要限期开发、协议收回或依法收回
(五)处置“僵尸企业”落实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处置“僵尸企业”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7]136号)文件要求,加大“僵尸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