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党员志愿服务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全面推进“党员义务日”制度引导党员争做‘三工’活动实施意见》,推进后宅街道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经常化制度化,现就志愿服务工作流程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本着自愿性与制约性相结合,无偿性与公益性相结合,组织性与业余性相结合的原则,在原有开展的“15号党员固定学习日”等活动的基础上,在全街道范围内深入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努力营造“有困难找志愿者,有时间做志愿者”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实现“六个一”目标,即“组建一支群众满意的党员志愿者队伍、收集一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解决一批群众面临的实际困难、破解一批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问题、建立一个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倡导一种‘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社会风尚”
三、参加对象党员志愿者是指根据自身特长,在不计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促进社会和谐进步,自愿为群众提供力所能及服务的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以及志愿参与奉献的社会爱心人士
具体对象有:1、街道各基层支部(党委)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年老体弱、长期生病卧床、外出流动、保留党籍等特殊情况可以除外)
名单经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在“党务公开栏”予以公示
2、有特长、有技能的专业志愿者,可向街道或就近向任何一级党组织报名
3、符合条件,自愿为群众服务的社会各界“爱心”人士
四、活动原则1、公益性原则
党员志愿服务是指自愿为群众提供的公益第1页共4页性服务,不收取任何报酬,出于人文关怀和博大爱心而付出的无私奉献
2、实效性原则
党员志愿者活动的开展要从实际出发,根据自身条件,把主观愿望与客观实际结合起来,把群众的需求和服务能力结合起来,实事求是,量力而行
3、规范性原则
党员志愿者在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基层支部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地进行
四、服务内容1、“党员义务日”活动每月第一个星期六固定为“党员义务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