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党员志愿服务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全面推进“党员义务日”制度引导党员争做‘三工’活动实施意见》,推进后宅街道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经常化制度化,现就志愿服务工作流程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本着自愿性与制约性相结合,无偿性与公益性相结合,组织性与业余性相结合的原则,在原有开展的“15号党员固定学习日”等活动的基础上,在全街道范围内深入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努力营造“有困难找志愿者,有时间做志愿者”的良好氛围。二、工作目标实现“六个一”目标,即“组建一支群众满意的党员志愿者队伍、收集一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解决一批群众面临的实际困难、破解一批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问题、建立一个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倡导一种‘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社会风尚”。三、参加对象党员志愿者是指根据自身特长,在不计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促进社会和谐进步,自愿为群众提供力所能及服务的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以及志愿参与奉献的社会爱心人士。具体对象有:1、街道各基层支部(党委)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年老体弱、长期生病卧床、外出流动、保留党籍等特殊情况可以除外)。名单经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在“党务公开栏”予以公示。2、有特长、有技能的专业志愿者,可向街道或就近向任何一级党组织报名。3、符合条件,自愿为群众服务的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四、活动原则1、公益性原则。党员志愿服务是指自愿为群众提供的公益第1页共4页性服务,不收取任何报酬,出于人文关怀和博大爱心而付出的无私奉献。2、实效性原则。党员志愿者活动的开展要从实际出发,根据自身条件,把主观愿望与客观实际结合起来,把群众的需求和服务能力结合起来,实事求是,量力而行。3、规范性原则。党员志愿者在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基层支部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地进行。四、服务内容1、“党员义务日”活动每月第一个星期六固定为“党员义务日”,根据实际需要,结合中心工作,组建如美化环境服务队、“五水共治”巡河服务队、矛盾纠纷调解队、尊老爱老服务队等,重点开展治安巡查、环境整治、洁美家园、文明创建、扶弱助困、关爱老人、结对帮扶等服务。2、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利用“3.5学雷锋日”、“7.1建党节”、“12.5志愿者日”、“重阳节”、“春节”等特殊节日组织开展集中性主题服务活动。3、志愿点服务活动依托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火车站等志愿服务需求量大的机构设立“后宅街道志愿服务点”,采取定点不定时的形式,党员志愿者利用空闲时间,自行选择志愿服务点,服从服务点负责人的安排,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4、点单式志愿服务活动多渠道收集相关群众服务需求,与党员志愿者提供的志愿服务信息进行有效配对,安排合适的志愿者认领,提供“点对点”式定制志愿服务,推行“群众点单、支部下单、党员接单”的“三单制”服务模式,提供精细化“三工”志愿服务。五、工作流程1、采集需求、设计项目。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党支部根据中心工作、自身安排、或组织工作人员到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家中了解需求等,并以此为依据,有针对性地设计志愿服务活动项目,为村民关爱他人、奉献社会搭建平第2页共4页台。2、发布信息、登记人员。志愿服务活动项目确定后,党支部利用每月最后一个周五集中办公时间,召开联席会议重点讨论研究志愿服务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活动内容等,形成可操作的书面方案,并及时以“党务公开栏”“短信通知”等形式发布活动内容,通知全体党员志愿者参加。其中,首次报名时,支部要为有意愿、能胜任的党员进行登记注册。登记注册时,由党员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服务技能和联系方式。3、开展活动、提供服务。组织党员志愿者在支部的带领和安排下,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推动企业、机关、学校、医院等成立志愿服务队进村服务,引导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到基层开展志愿服务。4、做好记录、建立台帐。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对志愿者的服务进行及时、完整、准确记录,为表彰激励提供依据。服务记录注明服务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