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年度老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教育法》、《老师法》、《义务教育法》和师德法律规范等为依据,以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教体局《关于仔细做好年度老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的通知》(教体通[ ]93 号)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养教育要求,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引导老师树立高尚职业理想,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善于创新的高素养老师队伍,全面提升育人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考核办法1.各考核小组要切实重视老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将其作为加强老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
考核时应根据《市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考核标准》,同一尺度
对每位老师的评价应当实事求是,准确、公正、属实
2.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
教职工代表要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比例不能少于考核小组成员的 60%
考核小组成员要选择作风正派、办事公正、政策业务水平和群众威信较高的人员参加
考核结束后,学校要将考核小组成员的名单存档
3.考核实行百分制
按《市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考核标准》,分平日考核(30 分)和综合评议(70 分)两大部分对每位老师进行评价
3.组织评议
学校要通过一定的形式向社会和家长通报师德考核内容和标准,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监督检查的力度
评议由学校考核小组统一组织,分学生评议、教职工评议、教干评议三部分
学生评议: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要允许学生家长参加
教职工评议:实行全体教职工集体评议的方式进行
也可实行年级组集体评议的形式
考核小组评议:考核小组结合老师平常的师德表现,在打重量化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个教职工作出客观评价
教职工及学生评议占 70%,教干评议占 30%
4.公布考核结果
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通过适当形式向全体教职工公布
三、考核赋分办法(一)平日考核(30 分)平日考核由考核小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