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债务化解工作方案一、资金管理体制按照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规定,建立教育投入“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增加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实行农村教育转移支付资金乡(镇)有、局管、校用
即农村税费改革后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部分,统一纳入市财政年度预算,拨付教育行政部门用于教育,依法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专题报告,并接受其监督和检查
二、农村教育转移支付资金核定基数我市农村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年核定总额为1145
三、资金使用原则1、农村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全部用于农村学校,不改变乡镇原教育转移支付资金所有权,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年度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调剂使用
2、保证学校基本运转
按照轻重缓急,首先保证危房、危墙、危厕改造资金及其它与校园安全相关资金安排;其次保证学校冬季取暖费,必要办公经费列支
3、用于偿还乡镇教育债务
合理制定乡镇教育债务偿还计划,确保债务接转稳定、有序
四、资金使用项目及标准按照农村教育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要求,应用于中小学校新建校舍及校舍维修
但从我市实际出发,农村教育转移支付资金除用于基建投入外,还要用于补充农村学校公用经费、取暖费不足及偿还乡镇教育欠债
(一)用于补充中小学校公用经费根据吉财教[20*]101号文件规定,按照初中生均40元,小学生均20元的标准补充学校公用经费
(二)用于补充中小学校取暖费农村小学(不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的取暖煤,按班数核定,每班2吨,每吨400元;初中校舍为平房的按生均30元核定,校舍为楼房的(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按生均40元核定
第1页共4页(三)用于中小学校基本建设按照普查结果,用于当年发生、发现的必要危房、危墙、危厕改造及校舍维修
(四)用于偿还乡镇教育债务在保证教育基本运转的基础上,每年计划从教育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一部分用于偿还乡镇(不含所属村及学校)税费改革后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形成的教育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