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社区代表大会及社区委员会会务方案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根据市民政局下发的《市社区代表会议实施办法》、《市社区委员会章程》的精神和有关规定,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进一步畅通社区民主参与渠道,积极引导社区成员参与、评议和监督行政组织工作,充分调动社区各方面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二)基本原则1
民主集中原则
社区代表大会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就社区事务、行政效能、专项工作及重大事项进行集中商讨评议
协商推荐原则
社区代表是由社区单位和各居委会协商推举产生,充分体现社区单位和居民的意志
积极稳妥原则
凡法律尚未明确规定的,在实践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稳妥慎重的要求,妥善解决
求真务实原则
认真落实调查研究制度,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做到实事求是、妥善解决
二、主要任务(一)听取和评议街道办事处、区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及有关部门的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评议有关部门对社区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汇报
(三)讨论和商议社区成员普遍关心的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事务
(四)动员社区居民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参加社区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监督和支持社区各项工作
(五)听取社区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第1页共4页(六)选举或增补、调整社区委员会委员
(七)交流社区建设工作
(八)其他需要讨论和审议的事项
三、社区代表大会领导小组及筹备工作小组名单街道社区代表大会及社区委员会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组长:(社区党工委书记)常务副组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副组长:(社区党工委副书记)(街道武装部部长)成员:(街道社保科科长)(街道社保科主任科员)(街道党办副主任)(街道行政办主任)(街道组织科科长)(街道宣传科科长)(街道社发科科长)(街道工会副主席)(街道妇联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