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中医院加强我院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认真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监管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市县卫生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卫办医管发"2012"56)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院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我院医疗服务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院成立了监督管理工作联合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韩汝斌副院长负责,谭清杰副院长、王厚晋副院长及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于2012年6月28日至29日对全院进行了为期两天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检查重点(一)我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医疗业务人员的人员资质和执业行为、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医疗服务行为及医疗安全工作、药品采购使用及零差率销售情况、临床诊疗规程和技术操作规范、医疗服务价格和新农合政策的执行情况;(二)《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加强对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管理
(三)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严查超范围执业、套保骗保行为,严肃查处推诿拒收病人、收取转诊病人“介绍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凡发现医务人员违反基层医改政策,出现的过度医疗、推诿病人、乱收费等违规行为,责令其立即改正,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扣减绩效奖励,以后将作为重点督查对象
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或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依纪依规予以严肃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要依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检查情况(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XX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我院满足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申请条件:第1页共22页1、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2、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卫生人员;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6、能独立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