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版CCAR-121差异说明根据民航总局第140号局长令,《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第二次修订版(编号CCAR-121-R2)于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按照CCAR-121-R2的规定,在2005年4月1日之前按旧版CCAR-121FS通过审定的合格者持有人,应当与2007年1月1日之前,通过按照CCAR-121-R2进行的补充审定,为此公司计划于2006年上半年接受局方的补充审定
按照总签刘副经理的布置,为方便大家学习,现将新旧版本的主要差异说明如下,大家可以用下列目录链接查询有关章节A章总则22B章运行合格审定的一般规定22C章管理运行合格证持有人的一般规定22E章国内、国际定期载客运行的航路的批准32F章补充运行的区域和航路批准33G章手册的要求33H章飞机的要求33I章飞机性能使用限制33J章特殊适航要求44K章仪表和设备要求44L章飞机维修55M章机组成员和其他航空人员的要求55N章训练大纲65O章机组成员的合格要求76P章机组成员值勤期限制、飞行时间限制和休息要求87Q章飞行签派员的合格要求和值勤时间限制87T章飞行运作98U章签派和飞行放行109V章记录和报告1110W章双发飞机延伸航程运行(ETOPS)1211X章应急医疗设备和训练1211Y章法律责任罚则1211Z章附则1211附件A定义1312附件B急救箱和应急医疗箱1312附件C本规则121
161规定的应急撤离程序演示准则1312附件D飞行训练要求1312附件E熟练检查要求1312附件F民用飞机训练分级1312附件G高级飞行模拟机的使用1312附件H双发飞机延伸航程运行(ETOPS)——运行和飞机合格审定要求1312附件I多普勒雷达和惯性导航系统1312附件J飞机飞行记录器规范1312关于《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的第二次修订说明13121新版CCAR-121旧版C